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一个不能少吗)

2022-03-24 09:01:35 生活 2年前 (2022-03-24) 1102次浏览

遇到劳动纠纷,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劳动仲裁!

但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一个不能少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有6种!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以上6种情况,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会受理。

那什么情况劳动仲裁不受理呢?

为了不走弯路,一起来了解一下。

1、被申请人没有主体资格的不受理。

简单地来说,就是劳动争议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比如私人老板,就没有资格成为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不是本人或本人的利害关系人的不受理。

很多人问自己离职后,去了其它城市,可以让朋友代申请吗?

这条就规定了自己的劳动争议,要自己来解决。

3、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的不受理。

很多公司没买公积金,员工去申请仲裁。

这种其实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不会受理。

4、不属于本仲裁委管辖的不受理。

劳动仲裁属地管辖,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

到其他地方的仲裁委提出申请的不会受理。

5、超过仲裁时效的不受理。

仲裁时效一般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超过的不受理。

所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自己的权利,自己不积极保护的话,法律就不会为您撑腰了。

6、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

申请书格式不对、内容有问题、证据材料不符合规范等,都无法受理。

所以,劳动仲裁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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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劳动争议

于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况,如果我们再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么,劳动仲裁部门是肯定不会受理的,以下6种情况虽然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但是对于这些情况,大家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首先,就是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保基金的纠纷,比如,企业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是当劳动者去取这项保险时,社保机构以各种理由不予发放,这个时候,就和用人单位是没有关系的,是劳动者和社会保险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种情况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改革发生的房产归属的纠纷问题,对于这类问题,一般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比如,企业和工人共有房子,或者企业分的房子,劳动者没有房产证,或者只有部分房产证,劳动者想要卖房子,或者让孩子继承房子,因这些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法院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第三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对伤残等级鉴定或者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文件不服的,认为鉴定有问题这些情况,都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所以,可以按照规定,可以要求上一级部门重新鉴定或者起诉。因为,这些事情,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属于用人单位干涉不了的事情。

第四种情况就是指保姆和用人家庭之间的纠纷,一般来说,保姆是从家政服务公司来的,也就相当于保姆是家政公司的员工,只是由家政公司派给你们家干活的,如果,保姆和用人家庭发生了纠纷,比如,怀疑保姆偷东西,或者认为保姆不好好干活等情况,这些都不是劳动纠纷,可以走民事诉讼,或者用人家庭和家政服务公司来谈,而跟劳动争议没有关系。

第五种情况就是承包合同关系,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普遍,就是自己的地,没有人种,比如,人都去城市打工了,地又不能荒着,就雇人给自己种地,如果在种地时发生了伤害,就属于民事侵权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第六种情况就是指学徒和老板之间的关系,学徒和老板的关系比较微妙,学徒来店里学习,但是又要帮店里干活,有时候,老板还要给学徒一点钱,但是,二人却不是劳动关系,因为,老板要教学徒技能,虽然学徒在工作,劳动,但是学徒是学到技术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纠纷,也是不用去仲裁,而是可以直接起诉的。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关于上述法律条款第一项“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该如何把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是不是大家会觉得这两条怎么有冲突啊,明明劳动法规定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这里又说“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呢?

这里就要注意这个“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的表述了,我们再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里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用人单位自始至终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个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缴交手续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已经给劳动者缴纳了部分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而部分月份没有缴纳,或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不符,这样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属于欠缴、漏缴部分,依法应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补缴,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机构会明确告知劳动者去找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处理,目前征收机构从社保机构改成了税务机关,威慑力更强,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同样的也无法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个广大劳动者要特别注意。

所有的劳动争议都能申请仲裁吗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不禁要问,劳动争议不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吗?怎么还有额外条件?大彬要告诉您的真相是,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六种情形的劳动争议,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要白费力气了,申请了也不会受理。

第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简单地说,一方认为有劳动关系,另一方不承认,发生争议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也就是说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订立了劳动合同又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或者单位单方面以调岗降薪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又或者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等,这些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也就是说单位主动辞退员工或者员工辞职,单位不批准等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违法延长工作时间、不允许休年假、不买社会保险、不提供劳动保护等引起了争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安排加班不给加班费、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或者发生工伤不肯处理,或者辞退不给经济补偿等等,引起了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这一条是兜底条款,仲裁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劳动者想要适用不太容易,了解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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